期刊导读

价格周期对稀有金属国际定价权影响的实证分析

来源:稀有金属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6-23

一、引 言

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发达国家实施“重振制造业”和“再工业化”战略,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意图占据新兴产业国际竞争的制高点。凭借其特殊的功能和用途,稀土、钨、钼、铟、镓、锗等稀有金属日益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原材料。从本质上看,战略性金属矿产资源以及关键原材料领域的国际竞争,不仅取决于一国(地区)的资源禀赋条件,更是国家资源战略以及产业链分工地位的集中体现,而国际定价权无疑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一国(地区)在特定矿产资源上的实际掌控力。然而,一个不得不面对的事实是,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与世界经济增长中的“中国因素”相伴而生的是稀有金属产品国际市场上的“中国溢价”与“中国折价”并存,即:中国在钽、铌等国内相对稀缺的稀有金属的进口市场上“贵买”,而钨、铟、稀土等中国具有明显资源优势的稀有金属品种却在出口市场上被“贱卖”,这种“一高一低”的交易格局不仅削弱了固有的资源优势,损害了中国在全球关键原材料竞争格局中的国家利益,而且由于长期低价竞争,致使私挖乱炼、盗采走私等行业发展乱象丛生,对资源集聚地区的生态环境和市场秩序造成了严重冲击。导致稀有金属贵买与贱卖并存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矿产资源管理体制的因素,也有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不到位的影响。如果在开放的视野下考察中国定价权缺失的问题,稀有金属矿产资源自身定价格局的演变及其影响机理也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实际上,价格周期与供求关系、市场结构、贸易政策等因素共同影响稀有金属矿产资源的国际定价权。

众所周知,以铜、铝、锌等为代表的基础金属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国际交易机制,其国际市场价格可以通过期货市场的交易价格来确定。相较这些基础金属以及其他国际大宗商品,由于没有统一的期货市场,稀有金属矿产品的国际定价更为分散化,其国际市场价格通常反映在一定时期内客观形成的具有代表性的成交价格。目前,稀有金属国际市场实际交易中具有代表性的成交价格类型主要包括:以某些国家市场集散中心或集散地商品市场的价格;某商品主要出口国(或地区)具有代表性的出口价格;某商品主要进口国(或地区)具有代表性的进口价格,某些重要商品的拍卖价格开标价格等。[1]近年来,受制于发达国家经济复苏迟缓,加之中国作为矿产资源消费大国进入新常态后需求增速放慢,在经济周期和矿业周期叠加的作用下,世界范围内矿业发展陷入低谷。在全球“矿业寒冬”中,影响稀有金属价格的因素更加复杂多变,主要稀有金属产品的价格均出现大幅波动,致使交易各方的利益不同程度受损,同时也为中国在剧烈变化的市场格局中寻求定价权突破带来了新的机遇。

钨,因其熔点高、密度高、硬度高而有着“工业牙齿”的美誉,是重要的战略性矿产资源之一,钨及其合金制品在装备制造、航空航天、钢铁、汽车等多个关键领域广泛应用。在中国具有资源优势的稀有金属中,钨具有突出的典型性。中国钨矿的资源占有量、钨资源储量和消费量均居世界首位。一方面,全球钨市场格局演进、供求关系变化、价格波动会对中国钨业发展产生直接而显著的影响;另一方面,中国长期作为国际市场上最大的卖方,占据着出口市场的垄断地位,但这种市场势力相当长时期内并未形成定价权优势。近年来,随着钨业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国内生产企业、出口商及行业中介组织对钨产品的国际定价权经历了从忽视到重视、从不掌握到逐步提升的过程。本文以钨为例,考察价格周期影响稀有金属定价权的作用机理,对中国黑钨精矿和欧洲自由市场的APT价格分别进行序列分解,并做出VAR实证分析,探讨中国钨金属价格与钨产品主要进口方——欧美国家经济周期之间的协动关系,为中国参与进而主导稀有金属国际定价权竞争提供政策思路。

二、文献简评

经济学有关定价权的理论基础源于传统结构主义者Bain的市场集中度指数,而A.Lerner采用价格加成能力来计算定价权。由于勒纳指数中的边际成本不易获得,Baker和Bresnahan、Goldberg和Knetter等进一步提出基于剩余需求弹性模型的市场定价权,勒纳指数和剩余需求弹性模型都是主要针对出口方(卖方)定价权的估算[2]。在此基础上,Song 和 Marchant(2009)[3]提出基于买卖双方视角的局部均衡模型方法,Mark Rubinstein[4]开创的Bargain Model(讨价还价模型)则用动态博弈的方法探讨定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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